申报|2023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申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12 访问次数:565
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相关规定,即日起启动2023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2、申请期限为获证后一年内。 二、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5、申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资助的,需提交市级资助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 四、政策内容 市、区两级资助总额不高于实际发生的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费总额的一半。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每件不超过3000元的资助; (2)获得美国、欧洲(包括欧洲专利局或欧洲单国)、韩国和日本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2万元资助; (3)经实审,获得其它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5000元支持。 对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对每项专利的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或组织。 五、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1、申报时间: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 政策来源:上海长宁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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