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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24 访问次数:330

一、 哪类企业可申请此政策?

1、注册登记在黄浦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2、 单位信用良好,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 所支持的项目必须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 申报项目应符合《 管理办法 》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二、 申报成功后,企业可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1、 对建设项目采用 无偿 资助方式支持,单个项目 区级 资金支持金额 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

2、 对设计创新企业项目,采用奖励方式支持 , 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3、 对设计创新案例项目,采用奖励方式支持 ,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4、 对文化创意产业培育项目,采用租金资助方式支持 , 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5、 对载体项目,采用奖励方式支持 ,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6、 对活动项目,采用资助方式支持 , 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7、 已获市、区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再给予文创资金的资助,经区评审小组确定的重 大 项目除外。

三、 企业该如何申请?

1、 申报文创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黄浦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

    (2) 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 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其他 当年度 《申报指南》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 建设项目 需经市区两级评审,通过区级评审的 经区 文创领导小组 审批后上报市 文创办进行终审,由市文创办确定支持项目和额度 。

    3、 成果类项目由区评审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按相关标准直接确定支持项目和额度。

四、 实施期限

自发文之日起五年有效。

五、 发文机关

上海市黄浦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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