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政策|关于征询《青浦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5-04 访问次数:46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青浦综合保税区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青浦区实际,我委牵头制定了《青浦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请于2023年6月4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管理科。

联系人:陈旻毓

联系方式:69716509


附件:《青浦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青浦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草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青浦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青浦综保区”)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重要作用,就加快推进青浦综保区高质量发展、提升综合竞争新优势,结合青浦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扩功能发展新业务

1.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企业发展信息材料、高端装备、汽车部件、飞机发动机等领域的研发生产、保税检测、维修、整备、再制造;探索引入融资租赁、艺术品保税业务、进口汽车保税存储等新业务,进一步扩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对企业业务创新获国家级以上奖项或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业务突破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青浦海关、区财政局、园区运营公司)

2.支持跨境电商模式创新。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依托“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支持有需求的跨境电商企业建设和发展海外仓;探索跨境电商1210包裹出口模式,打造服务青浦本地及长三角地区生产型企业出口的新型通道;支持新零售跨境体验中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委、青浦海关、园区运营公司)

3.充分利用青浦综保区通关便利化和保税优势,鼓励企业不断提升能级。培育和引入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引导综保区外进口企业依托相关分拨中心开展高效通关和物流配送工作,对青浦综保区内认定为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扶持。鼓励综保区内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进而提升青浦综保区进出口总额、涉外收支、海关税收、辐射服务等绩效评估核心指标水平。(责任单位:园区运营公司、区商务委、青浦海关、区财政局)

二、重招商扩大进出口额增量

4.围绕青浦综保区现有产业优势,延伸制造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立青浦综保区招商产业目录。加大精准招商引资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力度,做大做强“五大中心”产业。对新落户在综保区内的外贸企业,按其综合贡献大小,最多给予3年仓储费减免扶持。打造进口贸易集聚区,支持青浦综保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扩大进口贸易规模,按照上年度海关统计口径的进口贸易额年度新增量的2.5‰(以人民币折算)给予扶持,单家企业每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园区运营公司、区经委、区商务委、青浦海关、区财政局)

5.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四至范围保持青浦综保区用地规模和性质的稳定,保障综保区内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在保证产业范围红线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在综保区开展多用途土地混合利用试点,施行“总部+工业+仓储”用地模式,提高区内产业用地绩效。(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经委)

6.围绕综保区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建立以进出口贸易总额、电子商务零售规模、税收贡献、制造产值、科技创新等为主的土地出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园区运营公司、区经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

三、优服务加快优质项目落地

7.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综合监管、完善周边交通和必要的生活配套等设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本市、本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平台,设立青浦综保区线上线下服务专窗,明确企业服务专员,在企业开办设立、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加快项目落地。青浦海关进一步优化监管模式,制定出台支持青浦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综保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实现拓展两个市场、释放企业产能、优化信用管理、便利货物流转等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青浦海关、园区运营公司)

8.为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引进和落户、子女就学、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落户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区“青峰”人才计划选拔并享受相应的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出入境))

四、强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9.强化管理机构设置和运营协调。研究制订负责综保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服务保障和日常管理等具体职能的机构设置方案。综保区管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策综保区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发展政策等重大事项及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管委会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区国资委、综保区管委会办公室)

10.设立综保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对青浦综保区存量资源改造和盘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及大修经费给予支持;对承担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支出和运维支出给予支持;对各部门支持青浦综保区高质量发展出台的有关扶持政策等,区财政在年度预算给予充分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版权所有 2022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沪ICP备2022007154号
李老师:1590199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