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嘉定区关于开展“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产业扶持政策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6-03 访问次数:499
按照《“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产业扶持政策》(嘉府规〔2022〕3号)和《“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产业扶持政策申报指南》的文件要求,现进行2022年“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产业扶持政策第七条鼓励区内企业之间加大供需对接的条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均在嘉定的汽车企业、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企业、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企业。 二、申报范围 1、支持金额100万元(含)及以上的产品采购合同; 2、首次签订合同日期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合同交付及完成支付合同款项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之前; 3、支持无关联企业之间首次达成相关产品采购或服务合作; 4、支持已有采购合作企业的关联企业与该无关联企业之间首次达成相关产品采购或服务合作; 5、支持已有采购合作企业之间首次达成其他产品采购或服务合作。 三、申报材料 1、“助企纾困、助长消费、助力就业”产业扶持政策政策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提供有资质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22年度(3月1日至12月31日内)交付完成的采购合同、相关发票(须证明所发生费用与该项目有关)、支付凭证、收货凭证等复印件; 5、企业无关联承诺书; 6、首次产品采购承诺书; 7、首次企业合作承诺书;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单位准备申报材料胶装后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报送各街镇;各街镇汇总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意见函,连同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区经委。 五、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6月13日。 各街镇汇总后,连同出具意见函于6月13日下班前报送至区经委汽车产业科,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政策来源:上海嘉定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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