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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临港新片区进一步集聚发展新型算力赋能新质生产力若干政策》2024-2029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29 访问次数:84
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支撑新质生产力发挥“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的最大优势,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动能。为着力打造算力高地,夯实算力基础底座、深化技术创新落地、加速政策创新与产业赋能,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范围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实际经营地在临港新片区的算力领域企业和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企业,以及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后列入可支持范围的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机构在临港新片区实施的与算力产业相关的项目。
二、支持内容
第一条布局智能算力体系
支持智能算力中心在临港新片区集聚,发挥集约化和高能效优势,PUE 严格控制在 1.25 以下,以构建高质量、低成本、高性能、自主化的一体化算力体系。对于新建的国家级或市级智算中心,依据国家或市级支持经费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 1:0.5,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第二条提升算力资源部署
做优、做强临港新片区算力中心集群,支持新建一批服务于重点产业应用的新型智能算力中心。对于智算集群总体投产规模达到 1000 PFLOPS 及以上的新建智算中心予以资助,资助周期不超过 5 年,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第三条高效调度算力资源
鼓励临港新片区算力调度平台接入临港新片区内算力供给、算法提供和行业应用等企业。对平台调度总量(TFLOPS)所对应的调度费用,按不高于 30%给予资助,资助周期不超过 5 年,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第四条提升绿色智算效能
探索“风光海氢储+算力”跨行业多场景下的绿色算力中心建设试点,对于绿电比例不低于 20%且 PUE 小于 1.25 的新建项目给予资助,资助周期不超过 5 年,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第五条发展自主可控智算要素
鼓励临港新片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采购并使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智算芯片,其在功能、性能、功耗指标上与国际同类产品基本相当,或部分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依据实际采购智算芯片的发票额,按照不高于 10%予以补贴,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第六条赋能大模型研发
支持临港新片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算力中心联合研发原创大模型。对于在研发、训练等过程中产生的算力租赁费用,按照不高于 30%的比例给予补贴,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第七条赋能科技创新协同
鼓励临港新片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在临港新片区算力调度平台上使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券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券每年最高可使用额度为35 万元。
第八条赋能国际数据合作
支持智算中心服务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港建设,为开展国际数据业务的相关企业,提供对标国际标准的高能级、安全节能的计算和存储能力。对于使用临港新片区内国际数据中心算力资源的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算力租赁费用的 50%进行补贴,总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第九条实施“智算+”揭榜挂帅
依托临港新片区行业优势和应用实际,对大模型、区块链、自动驾驶、数据跨境、绿色低碳等重点赛道,开展智算赋能应用场景“智算+”揭榜挂帅,给予单个场景总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助。对入围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试点示范工程的算力项目,给予总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资助。
第十条强化金融支撑
贷款贴息根据贷款类别,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的 50%给予贴息支持。贷款期限原则上要求在一年(含)以上且贷款发放满 6 个月。贷款在贴息补贴期间内未享受过临港新片区其他贴息政策。
第十一条提供机制保障
组建算力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临港新片区算力体系建设,推动算力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推进重点产业的赋能及企业场景的应用。对于高质量算力建设、运营、调度、研发项目,经专班认定后,纳入临港新片区新型算力重点项目,将在项目建设、技术支持、运营管理和电力保障等方面提供全方位要素保障。对于重点项目及相关企业,均通过“后补助”的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三、附则
(一)本政策条款若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定的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落实。
(二)扶持对象如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格并追缴资金。情节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失信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三)本政策由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9 年 4 月 30日。
政策来源:临港新片区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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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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