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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14 访问次数:6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科规〔202010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启动2021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年底前认定且在政策扶持期内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请流程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申请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电子营业执照,登陆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页面(https://zjyjs.sheic.org.cn/jcpt/czkjtr/index.jsp),点击申报,选择该通知事项,按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应在线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转化项目2021年度和分月销售明细表;

2)经审计的企业2021年度会计报

3)转化项目实现销售收入的相关发票信息汇总表。

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6179:00;为支持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增长,本年度专项资金分两批实施: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263016:30,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2272216:30

三、申报须知

1.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转化项目2019-2021年间未获得过其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3.企业应对转化项目的销售收入进行单独核算,准确核算项目产生的直接销售收入,开票名称应与项目名称保持一致。

4.申请单位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前,按要求完成2021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动态跟踪和数据统计填报(网址:gz.shtic.com)。

                                                                                          来源:上海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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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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