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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4年度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7-03 访问次数:69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新型工业化和新质生产力水平,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根据《青浦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办法》(青经规〔2023〕1号)和《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青经发〔2024〕2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二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
单个项目给予核定总投入8%的资金支持;对属于战新行业的技改项目,给予12%的资金支持。最高200万元。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专项资金。
二、支持对象
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项目建设能力的规上工业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专项支持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应当达到3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设备投入和软性投入。其中设备投入包括购置设备、专用工具、器具等费用;软性投入包括软件和检测等费用。软性投入不超过设备投入的20%。
(二)在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周期内,完成计划总投资70%以上。
(三)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未做过备案变更。
(四)同一企业不能连续2年申报。
(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核准)、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已经落实,在2022年1月以来已完成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建设期最长2年。
(备案网址:http://tzxm.fgw.sh.gov.cn/banpro/newgdzc/index.jsp)
四、申报材料
(一)2024年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竣工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
(二)2024年青浦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五)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即统计局206表(经济普查年606表,备案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
*(七)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表即统计局B104-4表(经济普查年B604-3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八)提供房地产权证、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房证明及房地产权证。
(九)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明细清单及提供发票复印件(见附件3)。
(十)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报告(填报说明见附件4)。
*(十一)产品成果鉴定、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十二)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查询授权书。
(十三)项目尚未获得市和区其他专项支持的声明。
(十四)材料真实性声明。
带“*”的,非必需要提供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方式。区技术改造专项采取分批次申报方式。
(二)申报时间。本次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日--7月25日,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
(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进行网上填报后,向所在街镇或区级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交区经委1份。
(四)申报初审。项目申报材料须符合相关规定,申报完成后,由各街镇和区级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管理平台申报材料的一致性、齐全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予以退回或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齐。项目初审通过后,出具初审意见及网络批转,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
(五)评审方式。项目经街镇、区级公司初审通过后,由区经委统一委托审计单位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区经委会同区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及现场核查。
(六)公示。对于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在经委官网向社会公示。
(七)区级审议。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经委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
(八)资金拨付。审议通过后,由区经委、区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拨付文件,区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拨付专项资金。
政策来源:上海青浦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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