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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中被约谈,该如何准备材料?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7-06 访问次数:307

高企认定约谈问题汇总:

一、财务方面:

1、研发费用不达标

2、高新收入不达标

二、技术方面:

3、知识产权(IP)与产品/服务(PS)缺少相关性

4、企业创新能力不代表

以上几个问题是最为常见且并未明确具体原因点,所以说在解决这类约谈问题的时候企业会比较犯难,不知道该从哪个方向来着手准备。下面做详细分析:

 

一、研发投入不达标

这时,可能提供的补充材料:

1、研发费支出明细、研发费发生的发票等;

2、企业与申报的全员人员一致的缴纳社保人员证明;

3、研发人员学历或薪资水平过低的相关说明;

4、汇算清缴数据与专项审计差异较大的合理性解释;

5、企业规模和研发费金额不匹配的说明。

二、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不达标

可能再次提供的补充资料

1、高新收入归集的证明;

2、高新收入占比过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以及代表性合同+发票

3、从开票系统中导入的高新收入明细。

案例:产品(服务)名称:可扩展的多联变频器、PLC控制系统、伺服驱动器和智能控制柜,但2022年汇缴基础信息表行业非制造业。
高新技术企业要求企业设置研发部门进行研发活动,研发成功的对外销售的高新技术产品须是企业自己生产的,购入再销售模式的商贸企业一般不属于认定范围。2022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2022年总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60%,企业2022年不是制造业,产品不是企业自己生产的,高新技术收入占比不达标。专家会认为公司没有生产能力,那么产品就存在买进卖出,公司性质会被定义为贸易型企业,高新产品不符合高新收入归集依据。

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我们该如何解决呢?怎么应对财务老师的约谈呢?

这种情况一般分为两种解决方案。

第一种:就是公司没有生产加工场地,但是所属产品所有技术都是归公司所有,产品为公司自主研发然后给到合作生产加工厂商进行生产加工,为代加工方式进行生产。这种情况的话就需要详细写清楚公司研发情况以及代加工情况,提供的附件包括:代加工合同及对应发票(若干份)、研发场地照片、研发设备图片以及公司认为具有能够代表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附件材料。

第二种:就是公司有自己生产场地,但是由于高新申报的时候并未提供此类佐证材料,导致专家误解。这种情况最为好解决。只需要解释说明清楚公司经营情况和产品的生产过程,附件的话需要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场地生产照片、设备照片、产品简介及图片。

这类问题能不能提前去避免出现呢?

当然能!

这类问题的出现无非就是企业的行业类别与目前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产品)不符,要想解决这类问题我们需要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因为主营产品是没办发短时间内改变的,那么我们可以针对企业的行业类别进行变更,已达到行业类别能够支撑企业的主营业务方向。高新产品(服务)为产品的,那么所属行业类别大类要在制造类里面,当然更改制造大类是比较困难的,不过还是尽可能的去更改试一下,实在不行那么就做好充足的应对约谈的准备。高新产品为软件或者是服务型的企业一般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三、知识产权与产品/服务缺少相关性

1、若是因为项目申报材料对企业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描述不清楚,没有体现出知识产权哪些核心技术用于产品/服务的,则需要重新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2、企业从外部转让或申请了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知识产权,如新材料企业申请了很多软件著作权;

3、知识产权集中申请或授权时间在申请年份。

四、创新能力不达标(整体打分达不到认定标准)

1、知识产权数量过少;

2、知识产权质量不高,一般除软件行业外,软著或外观专利过多,无I类知识产权;

3、成长性无分或得分很低;

4、营业务很难归集到高新技术领域。

五、其他方面问题

1、汇算清缴填报时与高企认定有关数据填写错误或数据 填报不完整;

2、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与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相差较大;

3、从未做过研发费加计扣除;

4、人员数量及学历构成的真实性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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