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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8-23 访问次数:9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于近期启动了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就本市组织参加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市专利产品备案及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情况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提出采取备案和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备案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同时部署启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前期专利产品备案的基础上,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截至2024年8月19日,本市开展专利产品备案企事业单位967家,备案专利产品2291件,备案产品上年度销售额4743.5亿元,年度出口额993.4亿元。2023年,本市65家单位的77件产品入选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名单,相关产品2022年产值145.6亿元,年度出口额31.1亿元。

二、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程序
(一)备案申报
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在试点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完成产品备案。已完成备案的专利产品(包括已认定的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将备案信息更新至2023年度。鼓励各单位对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包括:(1)将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2023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
(二)备案审核
试点平台对申报备案的产品信息按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审核工作于2024年9月30日截止,逾期未完成备案或未进行信息更新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备案成功,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试点平台主动进行认定评价,无需另行申请。
(三)产品初筛
以团体标准《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为基础,对备案产品进行初筛。初筛通过的产品,须进一步补充产品有关专利保护强度、专利价值贡献、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等信息(试点平台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另行通知),进入分产业认定环节。
(四)分产业认定
组织各产业领域专家,分产业对初筛通过的备案产品进行评价,根据专家推荐结果形成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
(五)公示、公布及证书发放
对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品,认定为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并在试点平台上进行公布。相关单位可登录试点平台自行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三、工作要求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指导,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引导等方式,积极组织动员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创新主体选择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的专利产品开展备案工作,有力保障本市企事业单位参与2024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请本市相关企事业单位根据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并参阅备案常见问题汇编(附件2),规范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填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积极配合试点平台开展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政策来源:上海知识产权局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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