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8-27 访问次数:24
为进一步促进本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根据《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办法》的要求,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在嘉定区设立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且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已被认定为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相关专利工作荣誉或资格的企业,不再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10月14日。
三、申报条件
(一)专利工作基础扎实。专利资源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利布局具有战略性、策略性,特别是拥有一定数量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申请。
(二)专利管理水平突出。在促进本单位专利创造、运用、服务方面建有完备的政策措施、工作机制、经费保障、人力配置。
(三)专利转化成效明显。在推动专利许可转让、专利开放许可、专利产品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专利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申报材料
(一)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对照《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评分标准》(附件2)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主体资格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自主填报《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报表》,并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含佐证材料),至所在街镇或管委会进行意见征询(应在2025年10月9日前),待街镇或管委会同意并盖章后,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
(二)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束后,区市场监管局对入围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征询,其中对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经专家评审、信用查询等环节后,确定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拟认定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市场监管局对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予以认定,并授予“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证书,提供区级专项扶持资金。
六、经费支持
对认定的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给予资助15万元。本次认定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不超过10家。
七、违规处理
申报单位应恪守诚信原则,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已认定的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资助,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且该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区级及以上层级的专利工作方面的荣誉称号和资格认定。
八、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报材料应在2025年10月9日(周四)前送至街镇或管委会。各街镇或管委会盖章后,于2025年10月14日(周二)前送至区市场监管局。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将视为自主放弃扶持资金。
(二)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其中,电子版(放在一个PDF格式里面,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jdzscqj304@163.com。
(三)申报表需经街镇、管委会同意,并由属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管委会盖章,不得由其内设部门加盖部门公章。
(四)对于存在串通套利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扶持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列入知识产权信用惩戒名单,并取消扶持资格,已拨付的将追回扶持资金。
(五)材料申报期间,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就申报材料中的问题进行沟通。
(六)受理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512室;受理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10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
政策来源:上海嘉定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为进一步促进本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根据《嘉定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办法》的要求,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在嘉定区设立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且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已被认定为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相关专利工作荣誉或资格的企业,不再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10月14日。
三、申报条件
(一)专利工作基础扎实。专利资源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利布局具有战略性、策略性,特别是拥有一定数量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申请。
(二)专利管理水平突出。在促进本单位专利创造、运用、服务方面建有完备的政策措施、工作机制、经费保障、人力配置。
(三)专利转化成效明显。在推动专利许可转让、专利开放许可、专利产品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专利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申报材料
(一)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对照《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认定评分标准》(附件2)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主体资格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自主填报《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申报表》,并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含佐证材料),至所在街镇或管委会进行意见征询(应在2025年10月9日前),待街镇或管委会同意并盖章后,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
(二)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束后,区市场监管局对入围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征询,其中对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经专家评审、信用查询等环节后,确定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拟认定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市场监管局对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予以认定,并授予“2025年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证书,提供区级专项扶持资金。
六、经费支持
对认定的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给予资助15万元。本次认定嘉定区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不超过10家。
七、违规处理
申报单位应恪守诚信原则,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已认定的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资助,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且该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区级及以上层级的专利工作方面的荣誉称号和资格认定。
八、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报材料应在2025年10月9日(周四)前送至街镇或管委会。各街镇或管委会盖章后,于2025年10月14日(周二)前送至区市场监管局。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将视为自主放弃扶持资金。
(二)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其中,电子版(放在一个PDF格式里面,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jdzscqj304@163.com。
(三)申报表需经街镇、管委会同意,并由属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管委会盖章,不得由其内设部门加盖部门公章。
(四)对于存在串通套利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扶持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列入知识产权信用惩戒名单,并取消扶持资格,已拨付的将追回扶持资金。
(五)材料申报期间,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就申报材料中的问题进行沟通。
(六)受理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512室;受理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10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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