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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虹口区2026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已开启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1-21 访问次数:6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市经信委《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条件标准

1.设立在上海市的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点击主页右上网上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业务办理—法人一证通(登录、插入企业key)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等网上申报状态更新为“待市审核”后,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见附件1)一份,于331日前报送至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纸质材料(仅提交在线导出打印的自评表,佐证材料不需要提交)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自评表首页和真实性声明处盖公章,真实性声明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3.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点击主页右上网上申报—专精特新业务办理—法人一证通(登录,插入企业key)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后,等网上申报状态更新为“待市审核”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见附件2)二份,于331日前报送至虹口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纸质材料(仅提交在线打印的申报(复核)表,佐证材料不需要提交)左侧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申请表首页和真实性声明处盖公章,真实性声明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3.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4.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二、动态管理

(一)到期资质复核

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企业登录服务云平台,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企业向虹口区提交复核纸质材料(参照新认定评价要求)。

(二)简单更名申请

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参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简单更名审核工作,并及时报送审核结果。

(三)年度信息更新

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应于4月30日前登录服务云平台,通过“专精特新业务办理(创新中小业务办理)-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5年有关数据。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当年开展复核的企业无需进行信息更新。

(四)规范培育管理

进一步规范梯度培育工作,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确保每家企业数据真实完整、佐证材料一致完备、质量合格达标。要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化解可能影响工作质量的各类风险。

(五)加强运行监测

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的运行分析,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强化精准服务,快速、及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来源:上海虹口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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