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闵行区2025年引导工业企业规模化发展首次突破政策申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3-02 访问次数:13
根据《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区经委组织开展2025年引导工业企业规模化发展首次突破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2019年(含)以来未达到过相应产值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40万元和6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企业2019年-2025年的12月月度B204-1统计报表(即: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需系统平台上打印带水印的表);
4.企业承诺书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
5.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如企业简介(500字左右)等。
三、申报方式
1.资料初审。申报主体将所有申报资料报所属街镇(莘庄工业区)、重点园区(闵开发、紫竹、临港)等审核并盖章(其中,若企业注册在外区的,由实际经营地负责初审;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闵行区,但不一致的,由注册地负责初审)。
2.资料提交。初审盖章后,将电子扫描盖章版和原电子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七莘路412号1133室(经济运行科)。
四、其他说明
1.本政策申报适用于实际经营地址在闵行区且已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区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除外)。拆分企业第一年与原公司合并计算相关数据,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2.本意见细则各项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再次达到相应标准仅给予补差奖励。
3.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2月4日9:00-2026年3月4日17:00。建议尽早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来源:上海闵行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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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区经委组织开展2025年引导工业企业规模化发展首次突破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2019年(含)以来未达到过相应产值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40万元和6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企业2019年-2025年的12月月度B204-1统计报表(即: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需系统平台上打印带水印的表);
4.企业承诺书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
5.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如企业简介(500字左右)等。
三、申报方式
1.资料初审。申报主体将所有申报资料报所属街镇(莘庄工业区)、重点园区(闵开发、紫竹、临港)等审核并盖章(其中,若企业注册在外区的,由实际经营地负责初审;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闵行区,但不一致的,由注册地负责初审)。
2.资料提交。初审盖章后,将电子扫描盖章版和原电子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七莘路412号1133室(经济运行科)。
四、其他说明
1.本政策申报适用于实际经营地址在闵行区且已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区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除外)。拆分企业第一年与原公司合并计算相关数据,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2.本意见细则各项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再次达到相应标准仅给予补差奖励。
3.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2月4日9:00-2026年3月4日17:00。建议尽早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来源:上海闵行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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