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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2026年度广告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4-25 访问次数:9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广告方向申报指南(2026—2027年)》(沪市监广告〔2026〕92号),2026年度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广告方向(以下简称“广告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


一、重点支持领域

广告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五大领域:

(一)广告产业科技创新

支持广告企业创新广告经营新模式、新业态,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开拓新型广告媒介阵地。重点支持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广告业提质增效的广告产业项目。

(二)广告创意水平提升

支持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广告创意赛事项目。支持结合数字化媒体特征创作易于数字化传播的优质作品的广告产业项目。

(三)产业集聚融合发展

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广告产业园区等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促进广告业与区域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深度融合赋能其他行业发展的广告业项目。

(四)广告产业跨境发展

支持促进国际交流、服务"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推进中外广告业交流合作的广告产业项目。支持打造跨境数字广告服务平台等广告产业项目。

(五)广告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支持本市广告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支持广告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等广告产业公共服务性体系研究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持有法人一证通(需具有电子签章功能);

3、自筹资金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4、上年度净资产不能为负。

此外,还需注意:

项目开始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项目不予受理;

每个项目申报单位每年度最多只能有一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已有立项项目尚未验收的,需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申报新项目;

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自项目核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进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scjgj.sh.gov.cn/),点击首页飘窗或办事服务板块“广告业专项资金申报”链接,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选择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广告业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网上填写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PDF格式附件,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

(二)纸质材料提交

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单位也可以选择直接向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线下提交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


四、申报材料

1. 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或下载填写)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 项目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需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4.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 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

6. 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

7. 自筹资金出资证明,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8. 其它材料(如有):风险投资、成果专利、认定证书、荣誉资质等相关文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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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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