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2026年闵行区质量提升政策申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7-12 访问次数:31
根据《闵行区关于推动质量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22〕2号)、《闵行区关于推动质量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闵市监规〔2022〕1号),现启动2026年闵行区质量提升政策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闵行区依法设立,符合闵行区产业发展规划,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和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日-12月31日 三、申报内容 (一)企业首席质量官 1.由区内企业选派的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资格培训; 2.选派单位聘请经培训合格的员工担任企业首席质量官(由财政资金组织开展的相关公益培训而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除外); 3.培训合格且被单位聘任后2年内完成申报。 (二)“上海品牌”认证 1.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的单位; 2.自发证之日起2年内完成申报。 (三)各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1.成功创建国家级、市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单位; 2.成功创建发文后2年内完成申报。 (四)参与制定各级标准 1.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的单位,相关标准经批准发布的; 2.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每年最多不超过两项; 3.标准发布后2年内完成申报。 (五)“上海标准”评价 1.经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申报“上海标准”评价; 2.通过“上海标准”评价; 3.通过“上海标准”评价后2年内完成申报。 (六)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 1.获批筹建国家级、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单位; 2.通过验收获批建立国家级、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单位; 3.获批筹建或批准建立后2年内完成相应申报。 (七)测量管理体系建设 1.首次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首次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复评审的单位; 2.自发证之日起2年内完成申报。 (八)节能、低碳、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1.首次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 2.自发证之日起2年内完成申报。 四、申报方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 1.访问平台 方式一:输入网址https://zcpt.shmh.gov.cn 即可进入平台; 方式二:在浏览器搜索“上海市一网通办”,登录后进入“政务服务”页面。切换至“闵行区”,点击“闵企连廊”图标,即可进入平台。 2.登录平台 法人账号登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登录。(个人账号仅可查询政策,无法发起申报。如果需要申报,须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五、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全程通过网上申报,不再递交纸质材料。 2.申报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政策不适用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政策来源:上海闵行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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