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6年第2季度浦东张江AI创新小镇“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专项政策受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7-12 访问次数:74
根据《上海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拟于2026年7月1日启动2026年第2季度张江AI创新小镇“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专项政策受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张江AI创新小镇区域(东至申江路,南至华夏中路,西至金科路,北至川杨河)内(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财政户管地在申报范围内的企业,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在项目正式申报后,保持工商注册地稳定。 三、申报要求 1、各类申报须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 2、申报材料需齐全、完整,且清晰可辨认。证明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扫描件,如需使用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后在线上平台内上传。系统内填报情况应当与提交的证明文件保持一致。 3、申报主体需对所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有效等情况予以承诺。 4、如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在项目资金拨付前迁出张江AI创新小镇,项目不再支持、资金不再拨付。 四、申报安排 (一)咨询 咨询时间及安排: 7月1日至7日,接受线上及电话咨询,线上咨询方式详见附件2;咨询电话:17621932950。 (二)政策申报 时间为2026年7月1日9:00至7月7日17:00。申报单位可登录“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pyd.pudong.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填写申请表,上传证明材料。 (四)材料审核 张江科学城对项目组织评审,并将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信用状况,对申报主体近三年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项目不予审核。企业也可通过登陆“信用中国”、“信用上海”、“信用浦东”,自查是否存在失信记录。 (五)项目审定 受理审核完成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上传线上平台存档,项目以市级评审结果为准。 五、其他 1、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颁布新规定,则按规定调整执行。 2、对既适用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相关规定,又适用本政策的,综合政策享受情况,不足部分可酌情补充执行。 3、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4、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假借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主体收取费用,以及申报主体弄虚作假申报政策等情况,请知情者向我办举报(举报邮箱:zjkjb@pudong.gov.cn,邮寄地址:张东路1158号3号楼926室,邮编:201203)。 附件:1、政策适用范围 
2、2026年第2季度张江AI创新小镇“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专项政策申报指南
资助事项
支持标准和方式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
对新入驻张江AI创新小镇的企业给予算力、模型、语料支持
采用市区协同配套支持方式,根据核定的实际发生费用,向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发放最高100%支持的100万元算力券、100万元模型券、100万元语料券补贴;单个企业最多享受1年。政策实行按季度申报,从2025年三季度开始执行。
1.申报主体为注册并经营在张江AI小镇(以下简称“小镇”)区域内(东至申江路,南至华夏中路,西至金科路,北至川杨河)的人工智能企业,企业成立或注册地迁入小镇的时间不早于2025年1月1日。
2.2026年第2季度企业租用算力、调用模型、购买语料等应用于大模型、垂类应用的研发和应用。
1.项目申请书
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
3.新迁入企业提供工商变更证明
4.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5.专项审计报告。正文应包括:支持期内(精确到天)实际产生,并与申报方向相关的财务内容。审计报告附表需根据申报方向,提供如下内容:列明与申报方向相关的购买/租用支出金额。报告附表应包括:申报的相关支出凭证明细表包括序号、费用名称、凭证号码、凭证日期、凭证名称、凭证摘要、金额、实际支付日期、期中已完成支付金融等。(以下几种企业需要提交:1、单项券额已达补贴上限企业;2、第二次申报企业;3、第四次申报企业)
6.在张江AI创新小镇的经营证明材料(租赁协议)
7.在职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在“一网通办”单位参保信息查询上月度参保信息界面截图)
8.与服务商签订的有效购买合同、支付凭证清单及所有支付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凭证、发票、银行流水、服务商出具的结算单等)
算力券需另行提供:
9.大模型训练任务说明文件
10.算力使用统计清单
11.算力使用成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模型券需另行提供:
12.模型API调用统计清单(调用第三方大模型API及Maas平台服务需提供)
13.大模型使用成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语料券需另行提供:
14.语料验收报告
15.语料使用成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加盖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封面、企业基础信息表、年度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为所有政策必交材料。
政策来源:上海浦东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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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年第2季度企业租用算力、调用模型、购买语料等应用于大模型、垂类应用的研发和应用。 |
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 3.新迁入企业提供工商变更证明 4.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5.专项审计报告。正文应包括:支持期内(精确到天)实际产生,并与申报方向相关的财务内容。审计报告附表需根据申报方向,提供如下内容:列明与申报方向相关的购买/租用支出金额。报告附表应包括:申报的相关支出凭证明细表包括序号、费用名称、凭证号码、凭证日期、凭证名称、凭证摘要、金额、实际支付日期、期中已完成支付金融等。(以下几种企业需要提交:1、单项券额已达补贴上限企业;2、第二次申报企业;3、第四次申报企业) 6.在张江AI创新小镇的经营证明材料(租赁协议) 7.在职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在“一网通办”单位参保信息查询上月度参保信息界面截图) 8.与服务商签订的有效购买合同、支付凭证清单及所有支付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凭证、发票、银行流水、服务商出具的结算单等) 算力券需另行提供: 9.大模型训练任务说明文件 10.算力使用统计清单 11.算力使用成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模型券需另行提供: 12.模型API调用统计清单(调用第三方大模型API及Maas平台服务需提供) 13.大模型使用成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语料券需另行提供: 14.语料验收报告 15.语料使用成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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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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