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2026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8-10 访问次数:38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临港新片区、化学工业区、长兴岛管理委员会,有关企业(集团): 为推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一代智能制造,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现启动2026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开展建设,重点实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全国领先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条件 1.智能工厂在上海市建设,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编制申报书,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各区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6年8月10日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1份,报送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进处,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工作邮箱。 3.各在沪央企通过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进行申报项目推荐。 4.各区(管委会)可推荐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6个(已通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地方验收的单位不占用推荐名额)。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各项目申报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加强现场抽查,提高推荐项目质量。 5.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鼓励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6.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卓越级智能工厂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名单发布和宣传推广。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实现智能化变革引领,打造全球领先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条件 1.智能工厂在上海市建设,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各区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区(含央企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6年8月10日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附件5)各1份,报送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进处,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工作邮箱。 3.各区(管委会)可推荐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各项目申报材料质量严格把关。 4.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鼓励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5.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和答辩,形成培育名单,并进行宣传推广。 三、其他事项 (一)各区主管部门,有关在沪中央企业要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将其作为发展新一代智能制造的关键载体,并立足自身实际支持智能工厂建设、工业智能体开发等,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拟推荐的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加强现场抽查,提高推荐项目质量。 (二)项目服务平台 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雨润 18121388225 张旭晨23112692 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2楼 邮编:200020 邮箱:shiyurun@sheitc.org.cn
政策来源:上海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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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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