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2026年上海松江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促消费活动)申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0-09 访问次数:119
为进一步促进文商旅体展农联动发展,持续打响“GO享松江”促消费品牌,根据《松江区关于推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沪松经规〔2025〕5号),现就组织申报2026年松江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促消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实体化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起)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且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二、项目申报条件 支持企业参与、组织“五五购物节”“上海之夏”国际消费季等消费促进活动,加强文旅商体展联动,形成消费热点、促进消费提升,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活动开展时间须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8日间实施。 三、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促消费活动)项目申报表(申报平台生成后打印);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四)2025年企业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五)申报企业上两年度完税证明(按入库期);
(六)提供企业法人在“信用上海”查询的信用报告;
(七)参与“松江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总结报告;
(八)促消费活动的相关合同、费用明细、发票等材料;
(九)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附件(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上传)。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在线打印并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并交所在的街镇、开发区审核。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如同意推荐的,由街镇或开发区出具《初审意见表》。申报企业将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及所有附件胶装后(2份)报送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受理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3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11月1日—2026年11月15日。
政策来源:上海松江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一)实体化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起)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且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四)2025年企业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五)申报企业上两年度完税证明(按入库期);
(六)提供企业法人在“信用上海”查询的信用报告;
(七)参与“松江购物节”等促消费活动总结报告;
(八)促消费活动的相关合同、费用明细、发票等材料;
(九)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用法人一证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附件(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上传)。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相关材料后,在线打印并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并交所在的街镇、开发区审核。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如同意推荐的,由街镇或开发区出具《初审意见表》。申报企业将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及所有附件胶装后(2份)报送区经委服务业促进科受理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11月1日—2026年11月15日。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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