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指南

申报| 2026年度上海市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10-09 访问次数:207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临港新片区、化学工业区、长兴岛管理委员会,有关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343号)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的前提下,需聚焦数字化网络化能力提升,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的相关要求,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开展建设。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本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获评上海市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主体应当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申报的智能工厂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装备的场景比例不低于10%。

4.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总结和宣传,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5.申报材料详细描述建设场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可配图说明。

6.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实施

1.各区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6年10月30日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与单位信息表(附件3)、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1份,报送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进处,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工作邮箱。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各区(管委会)可申报数量为10个。获先进级及以上智能工厂(即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累计数量超过30个(含)的区,可推荐申报数量为15个。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3.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现场评估、答辩和名单公示,确定入选名单。

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施雨润 18121388225

殷文杰 15121059275

黄  威  13511002441

张旭晨  23112692

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2楼

邮     编:200020

邮     箱:shiyurun@sheitc.org.cn

政策来源:上海经信委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版权所有 2022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沪ICP备2022007154号
李老师:1590199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