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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2年度奉贤区企业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9-26 访问次数:603

 为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立足南部城市中心定位,大力推进“五型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商规[2019]1 号),鼓励内外资企业在奉贤区设立总部,加强在奉企业总部进一步集聚实体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结合《奉贤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奉经[2020]92号),现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奉贤区企业总部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奉贤区设立的大企业总部、营运总部、区域性总部、高成长性总部。总部的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应在奉贤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对申请认定大企业总部、营运总部、区域性总部、高成长性总部的应分别满足:

    1、2019 年(含)以后在本区注册的企业,新企业需经营满一年(含);

    3、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 5 亿元人民币;

    5、在全国范围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 3 家,其中至少有 1 家是跨省企业。

    1、2019 年(含)以后在本区注册的企业,新企业需经营满一年(含);

  3、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 5 亿元人民币;

    5、具有以下业务中的一种或多种:商品采购、分拨、销售和结算;生产研发和产品;销售服务及服务贸易;资金管理等;

   (三)所称区域性总部(含内外资),须满足下列条件:

  2、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 5000 万元人民币;

    4、具有全国性或区域性营运、结算、管理、研发等一项或多项职能且上年度经济贡献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四)所称高成长性总部(含内外资),须满足下列条件:

    2、上年度经济贡献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管理层或主要管理营运团队常驻奉贤区;

    二、认定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

    企业根据自身在本区发展中的地位和水平,自愿向各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申报,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2、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高成长性总部需提供近三年的,其他类别总部需提供前一年的审计报告;

    6、其他相关材料。

   (二)推荐上报

   (三)审核认定

三、有关要求

    联系人:服务业发展科  顾燕、陈杰

    邮箱:fxfwyfz@163.com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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